當前位置: 首頁 > 基金從業(yè)資格 > 基金從業(yè)資格備考資料 > 2018基金從業(yè)考試《法律法規(guī)》輔導資料基金財產的獨立性

2018基金從業(yè)考試《法律法規(guī)》輔導資料基金財產的獨立性

更新時間:2018-02-14 08:50:01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44收藏22

基金從業(yè)資格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環(huán)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fā)布“2018基金從業(yè)考試《法律法規(guī)》輔導資料基金財產的獨立性”的新聞,為考生發(fā)布基金從業(yè)資格考試的相關考試重點,希望大家認真學習,做好復習工作,預祝各位都能順利通過考試。2018基金從業(yè)考試《法律法規(guī)》輔導資料基金財產的獨立性的具體內容如下:

  基金財產的獨立性

  無論是哪種法律形式,基金財產在法律上都具有獨立性,財產獨立性,是投資基金的重要特征。因為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其財產具有獨立性,既不是屬于股東(投資人)自身的財產,也不是屬于基金管理人(投資顧問)和托管人(保管人)的財產。契約型基金采用的是信托法律原理,信托財產也具有獨立性。根據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guī)定,基金財產的獨立性表現在:

  (1)基金財產的債務由基金財產本身承擔,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其出資為限對基金財產的債務承擔責任。但基金合同依照本法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鸸芾砣?、基金托管人不得將基金財產歸人其固有財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基金財產。

  (4)基金財產的債權,不得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財產的債務相抵銷,不同基金財產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zhí)行。

  編輯推薦:

  基金基礎知識知識點概述匯總

  《基金基礎知識》章節(jié)重點整理匯總

  《基金法律法規(guī)》章節(jié)重點整理匯總

  基金《基礎知識》考點歸納匯總

  環(huán)球網校友情提示:閱讀完2018基金從業(yè)考試《法律法規(guī)》輔導資料基金財產的獨立性這篇文章,為了解決您在學習過程中的各種疑問,您可以登陸環(huán)球網校基金從業(yè)資格頻道與廣大朋友一起交流學習,共求進步!

分享到: 編輯:張佳佳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基金從業(yè)資格資格查詢

基金從業(yè)資格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基金從業(yè)資格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