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6年度審計師報名條件
編輯推薦:全國各省2016年初/中級審計師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匯總
環(huán)球網校根據《關于北京地區(qū)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得知審計師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參加本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本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考試人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飘厴I(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上述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tǒng)計師、工程師等。
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或學位。中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中從事審計、財經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各級別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1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yè)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
符合報名條件的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和中國臺灣居民,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中國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中國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54號)精神,可報名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中國臺灣居民還須提供《中國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編輯推薦:
廣西省2016年審計師報考條件
上海市2016年審計師報考條件
寧夏2016年審計師報考條件
2016年遼寧省審計師報考條件
福建省2016年審計師報考條件
陜西省2016年審計師報名條件
山東省2016年審計師報考條件公布
2016年貴州省審計師報考條件公布
青海省2016年審計師報考條件公布
山西省2016年審計師報考條件公布
安徽省2016年審計師報考條件公布
天津市2016年審計師報考條件公布
環(huán)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審計師報名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huán)球網校審計師頻道或登陸審計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本文為考生提供北京市2016年度審計師報名條件,公布了北京考區(qū)審計師報名時間、報考條件、資格審核時間、繳費時間、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考試方式、收費標準、準考證打印、成績查詢、證書管理等情況。
【摘要】2016年審計師報名時間公布了,環(huán)球網校根據北京市人事考試發(fā)布“北京市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網上報名時間分為非首次報考人員: 2016年5月19日至6月9日,首次報考人員: 2016年5月19日至5月29日,報名網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現場資格審核:2016年5月30日-5月31日;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6月1日-6月9日,具體審計師報名時間如下
編輯推薦:全國各省2016年初/中級審計師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匯總
關于北京地區(qū)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環(huán)球網校提供審計師報名時間)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審計局《關于轉發(fā)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fā)<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發(fā)〔2002〕73號),《關于轉發(fā)<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fā)<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發(fā)〔2003〕33號)和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 〔2016〕1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qū)實際情況,現將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參加本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本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考試人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飘厴I(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上述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tǒng)計師、工程師等。
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或學位。中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中從事審計、財經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各級別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1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yè)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
符合報名條件的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和中國臺灣居民,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中國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中國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54號)精神,可報名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中國臺灣居民還須提供《中國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
級別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名稱 |
2016年 |
初、中級 |
9:00-11:30 |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
14:00-16:30 |
審計理論與實務 |
||
高級 |
9:00-12:00 |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
|
14:00-17:00 |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
(一)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計算器。
(二)初、中級資格考試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高級資格考試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答題前要仔細閱讀答題注意事項,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三、考試成績及證書管理
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和高級資格評價考試成績均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當年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為合格。
初、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f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tǒng)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署聯合用印的相應級別《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
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考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代發(fā),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印制的《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當事人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四、報名相關事宜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和網上打印準考證的辦法。網上報名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非首次報考人員”是指在北京地區(qū)成功報考過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且2016年度報考級別不變的人員。其余視為“首次報考人員”。中國臺灣居民按照“首次報考人員”管理。
(一)非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5月19日至6月9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網址:www.bjrbj.gov.cn/bjpta,以下簡稱“人事考試頻道”),按照系統(tǒng)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xù),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二)首次報考人員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時間安排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2016年5月19日-5月29日 |
網上填報信息 |
登錄人事考試頻道,進行注冊、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 |
上傳照片及審核 |
按要求上傳照片,如照片審核不通過,須重新上傳。 |
|
打印及 |
1.使用A4紙下載打印《北京地區(qū)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核表》); |
|
2016年5月30日-5月31日 |
現場 |
持相關材料到現場資格審核: |
2016年6月1日-6月9日 |
查詢審核狀態(tài)及 |
完成現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于現場審核24小時后重新登錄人事考試頻道查詢審核狀態(tài),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使用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網上繳費。 |
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攜帶《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下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報考初級資格考試的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上述證件、證明均為原件。
(三)報考人員網上繳費后,須于2016年6月9日前再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tài)(網上繳費信息和銀行卡扣款信息),確認本人報考級別和科目準確無誤且繳費成功,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四)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xù)的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登錄人事考試頻道,進入“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需要發(fā)票的考生,請于2016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期間(節(jié)假日不辦公),就近前往各區(qū)人事考試機構或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代領人還要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五、其他
(一)按照《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國家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收費標準的函》(京發(fā)改〔2013〕2512號)規(guī)定,初級、中級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2元,高級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
(二)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為http://www.auditexam.cn。
考試用書的發(fā)行工作,北京地區(qū)統(tǒng)一由北京審計學會負責。
聯系電話:87635371、87635361、87635329。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方莊芳城園三區(qū)甲19號212室,郵編:100078。
(三)考試將采用“大規(guī)?荚囍羞x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jiān)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雷同試卷進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試卷或發(fā)現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四)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五)成績查詢及證書發(fā)放事宜可登錄人事考試頻道查詢相關信息。
(六)紀檢監(jiān)察舉報信箱:jjjc@bjrbj.gov.cn
(七)考試咨詢電話: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5月3日
編輯推薦:
廣西省2016年審計師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6日至6月6日
新疆2016年度審計師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6日至6月6日
重慶市2016年度審計師網上報名時間5月10日至6月1日
江蘇省2016年度審計師網上報名時間5月12日至5月25日
上海市2016年審計師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10日至5月23日
遼寧省2016年審計師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10日至5月30日
黑龍江省2016年審計師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24日至6月3日
寧夏2016年度審計師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9日至6月24日
陜西省2016年審計師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5日至6月6日
山東省2016年審計師報名時間為5月23日至6月2日
福建省2016年審計師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11日至25日
貴州省2016年審計師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10日至6月6日
青海省2016年審計師報名時間為5月5日至6月1日
四川省2016年審計師報名時間為5月1日至5月29日
山西省2016年審計師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5日至5月25日
安徽省2016年度審計師報名時間為5月11日至5月26日
天津市2016年審計師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9日至5月22日
環(huán)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審計師報名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huán)球網校審計師頻道或登陸審計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本文為考生提供北京市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公布了北京考區(qū)審計師報名時間、報考條件、資格審核時間、繳費時間、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考試方式、收費標準、準考證打印、成績查詢、證書管理等情況。
最新資訊
- 2021年審計師報名預計5月開始2021-04-30
- 2021年審計師報名條件有哪些2021-04-25
- 2021年審計師報名時間預測2021-04-23
- 2021年審計師報名網站:審計考試管理平臺2021-04-06
- 2021年審計師報考要求查詢2021-04-01
- 2021年審計師報名快開始了嗎?2021-03-30
- 2021年審計師報名官網:審計考試在線平臺2021-03-15
- 2021年審計師報名何時開始?2021-03-04
- 2021年山西審計師報名收費標準2021-03-03
- 2021年審計師報名網址:審計考試在線平臺202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