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調整土地招拍掛模式防止地價過快上漲
北京晚報訊(記者 姚麗穎)本市暫停原定在4月10日前交易的全部居住用地,包括原定3月底上市的400公頃土地在內(nèi)。市國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國土部的要求,北京會在4月10日向社會公開供地計劃后,恢復土地市場交易,但會對招拍掛操作模式進行調整,防止地價過快上漲。”
國土部此前提出,各地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編制公布前,不得出讓住房用地。各地供地計劃要在4月5日前上報國土部,該部將匯總數(shù)據(jù),并將于4月10日向社會公開各地上報的供地計劃并上報國務院。
昨天,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發(fā)布公告稱,暫停順義區(qū)馬坡居住(西側)項目用地和順義區(qū)馬坡居住(東側)項目用地的掛牌交易,重新掛牌時間另行公告。房山區(qū)竇店鎮(zhèn)居住項目(京南嘉園小區(qū)三期)用地競價起始時間調整至2010年4月12日,競買申請截止時間調整至2010年4月23日,掛牌競價截止時間調整至2010年4月26日。按照計劃,上述三地塊將于4月初掛牌上市。
國土局方面沒有透露招拍掛操作模式調整的具體做法,有業(yè)內(nèi)人士猜測,除了在土地競買條例中增加配建保障性房和承擔公益性設施建設等要求外,可能會通過限制現(xiàn)場競拍舉牌次數(shù)來防止地價過高。
著名經(jīng)濟評論人葉檀表示,商品房用地的招拍掛制度不應該發(fā)生動搖。不過,招拍掛制度有前提,在保障性住房用地滿足之后,對于商品房用地采取招拍掛制度。保障用地不能以招拍掛方法解決,招拍掛是為了獲取土地溢價,以獲得高地價為最終目的,而保障用地則是為了滿足低收入階層的基本住房需要,屬于政府必須提供的公共產(chǎn)品,能夠彌補七通一平的成本即可,絕對不能以獲得土地溢價為前提。
中原地產(chǎn)華北區(qū)董事總經(jīng)理李文杰建議將保障房和商品房地塊捆綁拍賣。“現(xiàn)在政府推行的是配建的模式,但一些地塊在核心區(qū),居住環(huán)境和生活成本并不適宜建保障房,也容易造成資源浪費。不如選擇更適宜的、可能不相鄰的商品房和保障房用地,一起進行招拍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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