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第二章知識點:司的財務、會計
第九節(jié) 公司的財務、會計
一、基本要求
(一)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二)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20日前置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四)公開發(fā)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五)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
二、利潤分配的順序:
(一)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但不得超過稅法規(guī)定的彌補期限我國稅法規(guī)定:企業(yè)某一納稅年度發(fā)生的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xù)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二)繳納所得稅;
(三)彌補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之后仍存在的虧損;
(四)提取法定公積金;
(五)提取任意公積金;
(六)向股東分配利潤。
三、公積金
(一)公積金的概念
公積金是公司在資本之外所保留的資金金額,又稱為附加資本或準備金。公司為增強自身財力,擴大營業(yè)范圍和預防意外虧損,從利潤中提取一定的資金,以用于擴大資本,或彌補虧損。
(二)公積金的種類
公積金分為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兩類。
1、盈余公積金
盈余公積金是從公司稅后利潤中提取的公積金,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兩種。
(1)法定公積金:按稅后利潤的10%提取,當其累計金額達到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不再提取;
(2)任意公積金:按照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從稅后利潤中提取。
2、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是直接由資本原因等形成的公積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fā)行價格發(fā)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規(guī)定列入資本公積金的其他收入,應當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
(三)公積金的用途
1、彌補虧損: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
2、擴大公司生產經營;
3、轉增公司資本: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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