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級經濟法 復習指導: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9)
四、行政復議$lesson$
(一)行政復議范圍
1、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事項(11項,見教材);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2、行政復議的排除事項。下列事項不能申請行政復議:
(1)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可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提出申訴。
(2)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可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下列規(guī)定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并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guī)定的審查申請:
(1)國務院部門的規(guī)定; (2)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guī)定; (3)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的規(guī)定。
解釋:前款所列規(guī)定不含國務院部、委員會規(guī)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規(guī)章。規(guī)章的審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辦理。
【例題】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屬于行政復議范圍的有( )。(2009年)
A、公民對行政機關作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B、企業(yè)對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其停產停業(yè)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C、社會團體對行政機關作出其有關資質證書中止的決定不服的
D、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對本單位給予其行政處分的決定不服的
答案:ABC
解析:根據規(guī)定,行政人員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不能申請行政復議。選項ABC都是屬于行政復議的范圍,均可以依規(guī)定提起行政復議。
(二)行政復議申請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2、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最新資訊
- 備考2025年中級會計資料免費下載2025-01-10
- 2025年中級會計教材目錄2025-01-10
- 2025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教材目錄2025-01-10
- 2025年中級會計師財務管理教材目錄2025-01-10
- 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教材目錄2025-01-10
- 2025年中級會計師教材多少錢?2025-01-09
- 中會考生請注意!2025年中級會計教材預計在4月發(fā)售!提前了解購買渠道2025-01-09
- 202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教材預計在4月發(fā)售2025-01-08
- 2025年中級會計教材變化預測:預計中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有所變動2025-01-08
- 【免費下載】中級會計經濟法思維導圖.pdf2025-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