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入門知識點:第二章存貨期末計量
更新時間:2019-09-30 10:52:22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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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預習階段開始,打算報考2020年中級考生提前學習,環(huán)球網校小編分享“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入門知識點:第二章存貨期末計量”本文圍繞第二章存貨中一個考點進行介紹,希望考生打好基礎,認真學習,提前掌握教材內容。
編輯推薦: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第二章存貨入門知識點匯總
存貨期末計量
1. 存貨期末計量原則: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當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時,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2. 如果企業(yè)持有的同一項存貨數量多于銷售合同或勞務合同訂購的數量的,應分別確定其可變現凈值,并與其相對應的成本進行比較,分別確定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或轉回金額。超出合同部分的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應當以一般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
3. 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與轉回:
(1)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企業(yè)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企業(yè)通常應當按照單個存貨項目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2)存貨跌價準備的轉回
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4.存貨跌價準備的結轉:企業(yè)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貨已經銷售,則企業(yè)在結轉銷售成本時,應同時結轉對其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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