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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jīng)濟法》每日一練(6月27日)

更新時間:2019-06-27 08:50:06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瀏覽60收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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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環(huán)球網(wǎng)校小編整理并分享“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jīng)濟法》每日一練(6月27日)”本文是根據(jù)歷年真題考點整理出的保險法律制度知識點試題,此知識點與實際生活息息相關,可結(jié)合實際投保的情況來學習此知識點。請結(jié)合歷年匯總試題進行復習。

編輯推薦: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每日一練匯總(6月27日)

【2017·單選題】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關于保險人可否解除合同的下列表述中,符合保險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

A.可以解除合同,并退還保險費

B.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投保人承擔違約責任

C.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D.不可以解除合同,但可要求投保人按照真實年齡調(diào)整保險費

查看答案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2017·單選題】2014年10月,向某為自己18歲的兒子投保了一份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合同。2017年向某的兒子因抑郁自殺身亡,向某要求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下列關于保險公司承擔責任的表述中,符合保險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A.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也不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B.保險公司應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C.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D.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也不退還保險費

查看答案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我國《保險法》規(guī)定,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2年內(nèi),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本題中,2017年向某的兒子自殺時已經(jīng)超過了2年,故保險公司應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考點點評】此知識點與實際生活息息相關,可結(jié)合實際投保的情況來學習此知識點。其中重點要注意以下幾點:

被保險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chǎn),由保險人依照《繼承法》的規(guī)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①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②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③受益人依法喪失收益權(quán)或者放棄收益權(quán),沒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與被保險人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后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quán)。

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我國《保險法》規(guī)定,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2年內(nèi),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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