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8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關于做好 2018 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中心),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做好 2018 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根據(jù)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18 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
41 號)要求,以及省人力社保廳等 12 部門《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7〕54 號)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考試定于 11 月 10 日至 11 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11 月 10 日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下午 2:00-4:30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11 月 11 日 上午 9: 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點設在省直、各設區(qū)市及義烏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 準。
二、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 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顯示的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 6 年,其中從
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4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見附件 1,下同)大學??茖W歷,工作滿 7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5 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 4 年,
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3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
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 5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4 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yè)在內(nèi)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 3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2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在內(nèi)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 作滿 4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3 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 2 年,其
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
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 3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
滿 2 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
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2 年。
6、取得其他專業(yè)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 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 1 年。
(二)免試條件。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并符合以下條件之 一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 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 個科目的考試(報名系統(tǒng)顯示的級別為“免一科”)。
1、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已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勘察設計行業(yè)各專業(yè) 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yè)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報考條件咨詢電話見附件 2)。因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已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尚在??计趦?nèi)的 人員,不得參加該項考試。
(四)獲得證書條件。參加全部 3 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
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 3 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全部科目;符
合免試條件參加 2 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必
須在連續(xù) 2 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相關資格證
書。
三、報考流程與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于 9 月 3 日至 12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
( www.zjks.com ), 在 鏈 接 的 中 國 人 事 考 試 網(wǎng)
(http://www.cpta.com.cn/)上,一次性完成報名和交費流程。
(一)報考人員應按報考條件的規(guī)定和報名系統(tǒng)的設置,如 實填報和選擇相關信息,同時上傳經(jīng)專用工具處理后的白底彩 色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方法和要求見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首頁的 “辦事指南”欄目)。
(二)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時要認真檢查,重點防止填錯 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選錯考區(qū)、報名點、考試級別和考
試科目,以及傳錯照片等,務必經(jīng)反復檢查,在確認無誤后再下載打印“報名表”(此表請妥善留存,用于考后報考資格審查),在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后,即可進行網(wǎng)上交費。
(三)在交費前,若發(fā)現(xiàn)報名信息有誤,報名人員可自行修改,但修改后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報名信息以最后一次修改后打印的為準)。在交費后,報名信息禁止修改,如需修改 須在報名期間聯(lián)系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處理。
(四)報名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11 月 5 日至 9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在線打印準考證(不得下載后離線打印和自行修改準考證),按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fā)現(xiàn)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lián)系所在考區(qū)(省直、設區(qū)市及義
烏市)的人事考試機構處理。
(五)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誠信報名,原則上只能在現(xiàn)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考。如屬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證件號和手機號)、選錯報考信息(如考區(qū)、報名點、考試級別和科目)、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lián)絡、資格審查、證書制發(fā)與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只進行網(wǎng)上報名但未進行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若報錯級別,原合格成績因檔案號不同而無法使用。省部屬(省直)單位的定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傳真:0571-88396760、88395085。
四、收費依據(jù)和標準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fā)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等 18 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 號)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diào)整我省職業(yè)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費〔2016〕71 號)規(guī)定 , 考試收費標準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 70 元,《消防安
全技術實務》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每人每科 65 元??忌慕毁M票據(jù),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點領取或由監(jiān)考人員發(fā) 給。
五、考試題型和相關規(guī)定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用 2B 鉛筆和黑色
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填涂基本信息和書寫作答,所用草稿紙
統(tǒng)一發(fā)放和回收;其它 2 個科目為客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 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嚴禁將電子通訊設備、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以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在答題前應仔細閱讀試卷封二和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和注意事項,用規(guī)定的筆具在相應的區(qū)域內(nèi)涂寫規(guī)定的基本信息和作答;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否則,影響成績由考生本人負責,涉及違紀違規(guī)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將在考后閱卷過程中實施雷同技術
甄別,若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提醒廣 大考生務必誠信參考,同時要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
六、教材征訂
有關教材和考試大綱事宜,請與中國消防協(xié)會發(fā)行部聯(lián)系
(010-87792608)。
七、成績公布和考后報考資格審查
考試成績經(jīng)國家人力社保部門確認后,以及考后報考資格 審查的時間、地點和所需材料等事項經(jīng)省消防主管部門確定
后,一并在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上予以公布。屆時,請各位考生注
意查看,并請相關考生做好考后報考資格審查準備工作。
對于應試科目成績?nèi)亢细竦目忌垊毡卦诰W(wǎng)上公布的時間內(nèi)、帶上規(guī)定的材料,到指定的地點參加現(xiàn)場考后報考資格審查,逾期不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有關考后報考資格審查材料情況說明見附件 3)。為方便考生,考后報考資格審查期間,在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上提供“報名表”和“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下載打印服務。
通過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考生,在省人力社保部門下達合
格人員文件后,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ǎng)(www.zjzwfw.gov.cn) 查詢并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同時可在系統(tǒng)上申請紙質(zhì)證書郵寄業(yè)務(郵費到付)。
八、有關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消防主管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 合,通力協(xié)作,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 4)。要加強與公安、無線電管理、學校等相關部門(單位)的協(xié)調(diào)溝通,采取切實措施,做好考試服務和考試安全管理。 要多方式、多渠道做好考后報考資格審查信息的發(fā)布和應審人員 的聯(lián)絡工作,努力做到應審盡審。同時,要管理好審查資料并及 時報送審查信息,謹防遺漏和延誤。全體考生和考務人員要嚴 格遵守考試紀律,對考試舞弊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嚴格按照《專 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第 31 號
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guī)定》等處理;對主觀違紀的,
按我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guī)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guī)定
(浙人社發(fā)〔2014〕140 號)處理,并在信用浙江網(wǎng)上予以公布; 對觸及“刑九”相關刑律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確保考試工作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件:1.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
2.關于 2018 年度一級消防工程師考后資格審查材料有關情況的說明
3.2018 年度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8 年 8 月 22 日
附件1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
專業(yè)劃分 |
專業(yè)名稱(98 版) |
舊專業(yè)名稱(98 年前) |
|
|
電力系統(tǒng)及其自動化 |
|
|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
|
|
電氣技術(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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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電器及其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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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源與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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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子工程 |
|
|
電子與信息技術 |
|
|
公共安全圖像技術 |
|
|
通信工程 |
工 學 類 相關專業(yè) |
|
計算機通信、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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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學 |
|
|
城市規(guī)劃 |
|
|
城鎮(zhèn)建設(部分) |
|
|
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部分) |
|
建 筑 學 城市規(guī)劃土木工程 |
礦井建設建筑工程 |
|
|
供熱通風與空調(diào)工程 |
|
|
城市燃氣工程 |
|
|
供熱空調(diào)與燃氣工程 |
|
|
給水排水工程 |
專業(yè)劃分 |
專業(yè)名稱(98 版) |
舊專業(yè)名稱(98 年前) |
|
安全工程 |
礦山通風與安全 |
安全工程 |
||
|
化學工程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工工藝 |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
|
管理科學 |
管理學類相關專業(yè) |
管理科學工業(yè)工程工程管理 |
系統(tǒng)工程(部分) 工業(yè)工程 |
|
|
國際工程管理 |
注:表中“專業(yè)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1998 年頒布的《普通高
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專業(yè)介紹》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名稱;“舊專業(yè)名稱”指 1998 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專業(yè)介紹》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yè)名稱。
附件 2
各市報考條件咨詢電話和聯(lián)系人
地市 |
審查機構名稱 |
聯(lián)系電話 |
聯(lián)系人 |
省直 |
浙江省公安消防總隊 |
0571-85863579 |
張謝棓 |
杭州 |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 |
0571-85085298 |
金露陽 |
寧波 |
寧波市公安消防支隊 |
0574-55666057 |
葛婧雯 |
溫州 |
溫州市公安消防支隊 |
0577-86509705 |
劉 星 |
湖州 |
湖州市公安消防支隊 |
0572-2399338 |
施惠明 |
嘉興 |
嘉興市公安消防支隊 |
0573-82630556 |
王海生 |
紹興 |
紹興市公安消防支隊 |
0575-85096596 |
樓加明 |
金華 |
金華市公安消防支隊 |
0579-82191036 |
朱建霆 |
衢州 |
衢州市公安消防支隊 |
0570-8087089 |
王 挺 |
舟山 |
舟山市公安消防支隊 |
0580-2081296 |
楊海潮 |
臺州 |
臺州市公安消防支隊 |
0576-88501946 |
楊巍巍 |
麗水 |
麗水市公安消防支隊 |
0578-2642022 |
張 斌 |
義烏 |
義烏市公安消防支隊 |
0579-89059594 |
呂晶晶 |
附件 3
關于 2018 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后資格審查材料有關情況的說明
2018 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后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
料:
一、經(jīng)所在單位審核蓋章的報名表。 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證明。
三、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社保證明。
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境外取得的需經(jīng)國 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
五、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免試條件的還應攜帶相應的 技術職務或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有關情況說明:
一、畢業(yè)前和畢業(yè)后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年限可以累加 計算。在“滿×年”的計算上,可以從從事消防技術工作時間計 算到考試當年的年底。
二、取得與消防工程專業(yè)無關的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注冊消防工程師,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 1 年。
三、公安消防部隊在職人員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或其他專業(yè)相應學歷或者學位,并符合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要求均可報名。公安消防部隊在職警官從事防火、滅火工作年限可以視為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其他
崗位的工作經(jīng)歷和士兵崗位的工作經(jīng)歷不能視為消防安全技術 工作年限。
四、從事消防技術工作主要是指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和管理工作,包括從事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監(jiān)測、滅火器維修、消防咨詢、消防安全培訓等消防技術服務, 以及從事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設施檢查、維護、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單位中從事消防設計、消防施工工作;大專院校、科研機構中從事消防研究、消防教學工作等。
五、鼓勵建筑設計院和消防設施施工企業(yè)人員參加注冊消防
工程師資格考試,其所從事的消防設計、消防設施工程施工工作 年限可以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
六、合同制消防員和輔助執(zhí)法的消防文員工作年限對照公安 消防部隊在職人員要求處理。
七、外籍考生及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和中國臺灣考生目前不能參加考試。
浙江省公安消防總隊防火監(jiān)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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