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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2010年心理咨詢師考試個人申報注意事項

更新時間:2010-03-24 11:32:44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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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統(tǒng)考職業(yè)(工種) 考試日期 級別 報名時間
心理咨詢師 5月22日 3-2級 個人報名:3月22-26日
集體報名:3月29-4月1日

  國家職業(yè)資格統(tǒng)一鑒定個人申報注意事項

  參加國家職業(yè)資格全國、全省統(tǒng)一鑒定的考生,符合個人申報條件的,請按照以下要求進行申報。但對已經(jīng)本職業(yè)正規(guī)培訓達規(guī)定標準學時數(shù),并取得結業(yè)證書的考生,均不納入省鑒定中心個人申報范圍。

  一、申報條件查詢:登陸省鑒定中心網(wǎng)站,在頁面右側“各工種鑒定情況綜合查詢”欄目查閱擬報考工種是否開考及其申報條件。

  二、報名時間、方式:在網(wǎng)站“近期動態(tài)”和“焦點新聞”欄目查閱當年全國(省)統(tǒng)考安排,按照擬申報職業(yè)的報名時間,由考生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廣東就業(yè)服務大廈(惠福東路546號)五樓服務大廳進行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三、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廣東省職業(yè)技能鑒定個人申請表》(請從“常用表格下載”欄下載);

  2.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其他材料

  1.申報條件如提到職稱、職業(yè)資格證,在報名時必需攜帶上述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2.申報條件如提到工作年限,在報名時需攜帶所在單位開具的本職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原件;

  3.報考二級(技師)和一級(高級技師)的考生,需攜帶本專業(yè)論文,一式五份。

  四、準考證領?。?/strong>在考試前五個工作日內(nèi),考生攜帶照片(近期正面大一寸光面直邊免冠照片,顏色要求為白色背景彩色或黑白照,尺寸大小為48毫米*33毫米)一張,憑本人身份證或鑒定費發(fā)票原件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現(xiàn)場核對準考證的個人資料,如有誤應立即聯(lián)系報名點工作人員予以更正。

  五、成績復核:在我中心對外公布成績后10個工作日內(nèi),考生對成績有疑問的,請攜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報名地點提交《廣東省職業(yè)技能鑒定成績個人復核申請表》(可在 “常用表格下載”欄下載),逾期不予受理。

  六、答辯安排:二級(技師)和一級(高級技師)綜合評審的論文成績、答辯時間和地點將有專人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請考生耐心等候或隨時查閱省鑒定中心網(wǎng)站相關通知。

  七、證書領?。?/strong>請留意省鑒定中心網(wǎng)站“領證專欄”有關信息,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照片(近期正面大一寸光面直邊免冠照片,顏色要求為白色背景彩色或黑白照,尺寸大小為48毫米*33毫米)一張,到廣東就業(yè)服務大廈8樓證書科(810室)領取證書。

  八、補考:單科不合格的新報考考生,合格科目成績保留一年。在成績保留期內(nèi),每個單科可補考一次。請根據(jù)自身情況在成績保留期內(nèi)及時參加補考并繳納補考費用,逾期則視為考生放棄單科補考資格。

·2010年心理咨詢師考前網(wǎng)上輔導招生簡章 

·2010年心理咨詢師輔導 現(xiàn)報名享受多種優(yōu)惠活動

更多信息請訪問:心理咨詢師頻道    心理咨詢師考試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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