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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稅師行業(yè)熱點:個稅綜合所得熱點問題匯總

更新時間:2022-03-15 13:43:10 來源:財才網(wǎng) 瀏覽25收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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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環(huán)球網(wǎng)校小編分享了“個稅綜合所得熱點問題匯總”希望對大家了解個稅綜合所得辦理,具體詳情如下:

一、預約辦稅服務

1. 有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初期 (3月1日至3月15日)匯算需求的納稅人是否必須在個稅APP進行預約辦稅?

答:為提升納稅人的辦稅效率和申報體驗,防止匯算初期扎堆辦理造成不便,稅務部門在2021年度匯算中推出預約辦稅服務。有年度匯算初期 (3月1日至3月15日)辦稅需求的納稅人,可在2月16日后登錄手機個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隨時可以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年度匯算。

2. 納稅人想預約3月3日辦理匯算,但沒有預約到,怎么辦?

答:納稅人沒有預約到3月3日辦理匯算也無需著急,可以選擇標記為“可選”的其他日期進行預約,也可以不預約,在3月1日至15日的預約期結(jié)束后,直接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網(wǎng)頁端辦理匯算申報即可。如納稅人確有緊急情況,又沒有預約到合適日期,也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直接辦理。

3. 工作單位通知納稅人在4月上旬辦理年度匯算,納稅人還需要預約嗎?

答:為合理有序引導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稅務部門會分批分期通過單位通知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nèi)辦理,因此如果單位已通知納稅人具體的辦理時間,建議在相應時間段內(nèi)辦理,以便享受高質(zhì)量的納稅服務。如果納稅人確需在匯算初期(3月1日—15日)申報,也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預約辦稅。

二、納稅人在線上辦理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時,提示:您已在經(jīng)營所得匯算清繳中填報了減除費用,不可以重復扣除,應如何處理?

答:此情況是因為該個人已經(jīng)申報了經(jīng)營所得的匯算清繳,且費用扣除已經(jīng)按照6萬元扣除。若無法確認是否已經(jīng)按照6萬在經(jīng)營所得中扣除,或者不清楚是否申報了經(jīng)營所得,可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版(https://etax.chinatax.gov.cn/),點擊上方的“我要查詢”→→“申報查詢”,“未完成”或者“已完成”里可以查詢申報繳款記錄,點擊“查看詳情”可以看到明細數(shù)據(jù)。

若確實申報,但是與個人實際情形不相符,或想要選擇在綜合所得中扣除的,可以對經(jīng)營所得匯算清繳報表進行更正申報或作廢重新申報,若無法自行操作,請前往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更正等。

三、哪些人不需要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哪些人需要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規(guī)定:

“二、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nèi)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三、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納稅年度內(nèi)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納稅年度內(nèi)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jù)實辦理年度匯算。”

四、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能否在個稅APP中進行補申報?如涉及應補退稅款該如何處理?

答:若您現(xiàn)在需要補申報2019年度或2020年度所得稅年度匯算,可在個人所得稅APP補申報或直接聯(lián)系主管稅務機關處理。目前2019年度及2020年度預填申報服務已暫停,請納稅人據(jù)實填報,相關收入來源數(shù)據(jù)可在個稅APP通過“收入納稅明細”選擇相應年度進行查詢。如補申報后年度匯算清繳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根據(jù)征管法規(guī)定,超過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存在滯納金,系統(tǒng)將同時計算出應補稅額、滯納金,需在補繳稅款時一并繳納。

五、查詢收入明細

1. 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如何查詢我的收入納稅明細?

答:您可以在首頁進入【我要查詢】模塊,在【申報信息】查詢內(nèi)選擇【收入納稅明細查詢】即可。

2. 我對收入納稅信息有異議怎么辦?

答:您在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查詢本人的收入納稅記錄時,如對相關數(shù)據(jù)有疑問,可就該筆收入納稅記錄咨詢支付單位。

如果您確定本人從未取得過記錄中的某一項,您可直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就該筆記錄發(fā)起申訴并進行承諾;申訴后該筆收入將不納入您年度匯算。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如果您取得了該筆收入,僅是對相關金額有異議,可先聯(lián)系支付單位請其更正,單位拒不更正或無法聯(lián)系到單位的,再通過上述渠道進行申訴。

六、申請退稅

1. 退稅申請?zhí)峤缓竽芊窨吹綐I(yè)務辦理狀態(tài)?

答:可以。提交申請成功后,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看業(yè)務辦理狀態(tài)。對審核不通過或者退庫失敗的,系統(tǒng)會提示您原因或解決方法。

2. 退稅成功后是否有提示?

答: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有提示。最終提示狀態(tài)為“*年*月*日國庫處理完成,請關注退稅到賬情況”。

3. 退稅進度顯示“稅務審核中”是什么意思?

答:此時,稅務機關正在對您的退稅申請進行審核,請您耐心等待。

4. 退稅進度顯示“稅務審核不通過”,我該怎么辦?

答:稅務審核不通過的原因有多種,稅務機關會列明審核不通過的原因,您可以在站內(nèi)信中及時查看并對您的申報數(shù)據(jù)進行重新檢查、確認。如果稅務機關與您聯(lián)系,請您配合補充提供相關收入或者扣除的佐證資料。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稅務機關不會在短信或者非官方軟件中請您為了退稅提供銀行賬戶等信息,如有疑問及時與稅務機關聯(lián)系或者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

5. 納稅人在手機APP上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時,對提交申報前顯示的應補退稅額有疑議,應如何處理?

答:2021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即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計算年度匯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chǎn)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guī)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如您在提交前,對應補退稅額有疑義,建議您可在提交前重點核對以下幾個情況:2021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收入納稅明細、一次性獎金計稅方式、是否存在其他扣除和捐贈未填報的情況。

6. 退稅進度中顯示“國庫處理中”是什么意思?

答:表示稅務機關已經(jīng)將您的退稅申請?zhí)峤粐鴰觳块T,國庫部門正在按規(guī)定處理中。

7. 退稅進度顯示“國庫退庫失敗”,我該怎么辦?

答:一般情況下,國庫退庫失敗多與您填報的銀行卡賬戶有關。請關注您申請退稅的銀行卡賬戶是否為本人賬戶,該賬戶是否處于注銷、掛失、凍結(jié)、未激活、收支有限額等狀態(tài)。如果遇到該種情況,需要重新填報您本人符合條件的銀行卡賬戶并提交退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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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編輯: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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