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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8年經濟師考試報名資格審核須知

更新時間:2018-07-16 09:16:13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112收藏11
摘要 環(huán)球網校分享的“湖南2018年經濟師考試報名資格審核須知”,以下介紹了經濟師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時間、審核辦法等相關安排,希望對大家有幫助,更多資料敬請關注環(huán)球網校經濟師考試頻道……

根據“2018年湖南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湖南經濟師考試報名資格審核采取報名自審、單位初審、考后復審形式,相關安排詳情如下:

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全面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即學歷、資歷、專業(yè)等條件和要求。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國家和考區(qū)規(guī)定的各項規(guī)定后方能報名。

所在單位初審。報考人員攜帶所需材料到所在單位進行資料初審。初審符合條件的,所在單位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單位意見”欄內簽署“初審合格”意見并蓋章。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告知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參考條件,不得參考、也不再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根據國家人社部工作安排,考試成績將于2019年1月3日前公布。成績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ea.com)和市州人事考試網站將及時公布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名單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如無特殊情況,資格復審一般安排在成績公布30天之內,具體時間和地點以資格復審公告為準。報考人員攜帶所需材料按照報名屬地原則到市州人社局專技(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再次核對報考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單位、專業(yè)、學歷、資歷、專業(yè)技術職務、考試成績等相關條件。對符合報考條件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門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審核部門意見”欄內簽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成績視為無效,一律不下發(fā)確認文、不予發(fā)證。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復審相關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下載:湖南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分享到: 編輯: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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