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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西安2015年經濟師考試報名相關通知

更新時間:2015-09-11 17:24:57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75收藏37
摘要 【摘要】環(huán)球網校小編提示:西安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西安2015年經濟師考試報名相關通知》,西安2015年經濟師考試報名開始報名,陜西西安2015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4日-8月20日,請各位符合西安2015年經濟師
   【摘要】環(huán)球網校小編提示:西安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西安2015年經濟師考試報名相關通知》,西安2015年經濟師考試報名開始報名,陜西西安2015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4日-8月20日,請各位符合西安2015年經濟師考試報考條件的考生務必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和繳費,以免耽誤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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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區(qū)、縣人社局,市級各委、辦、局(公司)人事(職改)部門,有關部屬駐地單位及各報名點: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4]126號)精神,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4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5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5年11月7日(星期六)

  9:00-11:30 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 (初、中級)

  二、報名時間

  從2015年7月4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中午12:00止。

  三、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guī)定>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45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詳見附件1)。

  四、報名辦法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報考工作在部中心統(tǒng)一報名平臺上進行。

  1、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仔細閱讀《報考須知》,按照報名流程(詳見附件2)進行網上報名、繳費操作。報名成功后未按期網上繳費確認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2、無條件進行網上報名的報考人員須持身份證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電子照片到現場輔助報名點(詳見附件3)報名、繳費。各報名點于2015年8月18日前將考生簽字的《報名表》及費用匯總后,報西安市人事考試中心考務一部。逾期未報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報名點負責。

  3、報考人員應對照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報考條件,對自己的報考條件及填寫信息負責,如實填報。凡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違紀,被做出“2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處理未達到規(guī)定期限的,不得報名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誤報并通過審核的,一經查出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報名點和網站只審核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是否完整,不負責報考人員的職稱評審資格審核工作。在辦證審核中,發(fā)現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本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4、政策咨詢電話:85456551

  技術咨詢電話:85455300

  五、報名收費

  按陜價費調發(fā)[2000]139號文件規(guī)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收費每人每科40元,兩科共80元

  六、其他有關事項

  1、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工商管理、農業(yè)經濟、商業(yè)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和建筑經濟等15個專業(yè),各專業(yè)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本考試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2、報考人員應于考前一周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因逾期未打印或丟失準考證的,或因準考證信息不準確而影響參加考試或證書辦理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3、依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按照《關于規(guī)范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的要求,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結束后還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荚嚦煽儗2016年1月8日前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予以公布。

  4、考后資格審核和合格證書辦理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在報名點現場輔助報名的,考后資格審核和合格證書辦理由該報名點負責;網上報名的由考試中心直屬報名點負責。

  七、考試用書征訂

  1、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6號)精神,2015年度經濟考試用書在內容、品種及防偽措施上均有調整。

  2015年度經濟考試大綱通過互聯(lián)網公開發(fā)布,不再出版紙質實體書。發(fā)布方式有2種:⑴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將提供經濟考試大綱的電子書,購買考試用書的應試人員憑正版考試用書序列號免費瀏覽或下載;⑵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將以網頁形式發(fā)布經濟考試大綱,供公眾免費瀏覽。

  2、經濟考試用書的征訂與發(fā)行是考試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做好考試用書征訂發(fā)行的宣傳和組織工作,對報考人員了解考試內容、掌握相關知識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因此,各單位和報名點要切實履行職責,規(guī)范運作,統(tǒng)一征訂國家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的規(guī)范教材,堅決杜絕推銷盜版書的行為,對違規(guī)操作的單位和報名點將嚴肅處理。

  3、報考人員若需教材,務必于2015年7月25日前到南二環(huán)西段123號富秦大廈403室(聯(lián)系電話:85240326),現場預訂教材。征訂工作結束后,報考人員若需教材,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國家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和國家外國老師局培訓中心認定的唯一售書網站)可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附件:1、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doc

 

     2、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流程.doc

     3、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現場輔助報名點一覽表.doc

     4、2015年度全國經濟考試用書訂單.doc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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