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經濟師 > 經濟師考試報名 > 河北2011年經濟師考試6月25日至7月15日報名

河北2011年經濟師考試6月25日至7月15日報名

更新時間:2011-06-22 13:35:10 來源:|0 瀏覽0收藏0

  環(huán)球網校綜合消息: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號)和《關于做好2011年版全國經濟專業(yè)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40號)精神,2011年度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1月5日舉行。

  一、2011年我省統(tǒng)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2011年6月25日至7月15日,駐石家莊市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和各市考區(qū)的報考人員登錄河北人事考試網站,網址是:www.hebpta.com.cn。

  駐石家莊市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網上填報信息、上傳近期免冠證件照片、通過審核后,最晚于7月15日打印報名表,由本單位人事處對報考資格及有關證件進行審查,對所打印報名表(除報名表正常打印的照片外,還需在報名表右上角貼一張備用照片)上的內容核實無誤后加蓋人事處公章,于7月4日至22日(節(jié)假日除外)持報名表及法定身份證、畢業(yè)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審核人在復印件上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職稱考試處(石家莊市師范街172號109房間)進行資格審查并繳納報名費。對個人完成網上填報信息事宜有困難的報考人員,各單位人事部門要做好指導工作,同時要組織好本單位報考人員考試用書征訂工作,于6月底前將訂單報省職稱考試處。

  其他各市的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信息、上傳近期免冠證件照片、通過審核后,最晚于7月15日打印報名表,并持報名表及法定身份證、畢業(yè)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各市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并繳納報名費,即完成報名,具體時間由各市自行確定。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報考人員報名表和證件復印件要有審查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各市于2011年8月10日前完成如下網站后臺管理工作:1、對報考人員提交的錯誤信息進行修改;2、對通過資格審查并已交費的報考人員進行收費狀態(tài)確認。

  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后,省中心將報名數據信息及時反饋各市,用于試卷預定、準考證打印等考務管理工作。各市請于2011年8月24日前上報試卷預訂單(附件2)。

  各考區(qū)要對報考人員報名表進行存檔管理,對考試合格人員由考試管理機構和職改部門加蓋公章后存入考生本人檔案。

  二、 根據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39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4元)。

》》點擊查看河北2011年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原文件

  環(huán)球網校2011年經濟師考試網絡輔導熱招中

  環(huán)球網校2011年經濟師考試保過輔導簡章

  2011年全國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經濟師資格查詢

經濟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經濟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