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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2010年審計師考試4月20日起網上報名

更新時間:2010-04-20 16:16:36 來源:|0 瀏覽0收藏0

  2010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jù)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0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0]25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0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對象

  凡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并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請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1、報考審計初級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取得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2、報考審計中級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3、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3)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4)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從事審計、財經工作的年限計算到2010年12月31日止。

  二、考試時間、科目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初、中級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審計理論與實務

  上午9:00-12:00高級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14:00-17:00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三、考試方式、內容和考場設置

  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均采用閉卷筆試。初、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發(fā)給省人社廳用印的《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fā)國家審計署用印的成績合格證書。

  (一)考試方式及內容

  1、考試方式

  初、中級資格考試試題均為客觀題,采用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高級資格考試試題為主觀題。

  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科目題型為綜合性分析試題,題量為8道試題選答5題,每道題20分。

  2、考試內容

  (1)初、中級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yè)財務管理、企業(yè)財務會計、法律;

  《審計理論與實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yè)財務審計。

  (2)高級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理論研究;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審計理論研究,審計技術方法。

  (二)考場設置

  主考場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點,主要負責深圳考區(qū)的考生。考場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四、報名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4月20日上午9時起至5月21日下午17時止。

  在上述時間內登錄本網站點擊“網上報名”選擇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經網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近期彩色大一寸證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傳照片須與“報名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驟完成“網上報名”。

  (二)確認時間和地點:2010年4月21日至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為受理考生的“報名確認”時間。地點:韶關市沙洲一路2號市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8526601。

  (三)報名確認時必須提交的材料

  1、《2010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發(fā)證登記表》或《2010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報考高級審計師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五、其它事項

  (一)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20天自行到報名確認點領取準考證。敬請屆時留意本網站相關通知信息。

  (二)收費

  按照廣東省物價局粵價函〔2006〕463號和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初、中級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高級按每科100元收取。

  2010年審計師考試輔導招生簡章   轉自環(huán)球網校edu24ol.com

  2010年審計師考試時間: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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