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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省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更新時間:2020-08-14 09:29:20 來源:河北省人事考試中心 瀏覽47收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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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省人事考試中心發(fā)布了2020年河北省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可知2020年河北社會工作者報名時間為:8月14日至8月23日,詳情請看下文:
2020年河北省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編輯推薦:2020年全國各地社會工作者報名入口及報名時間匯總

關于做好202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

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1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我省202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考試安排

2020年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定于10月31日、11月1日舉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區(qū)流動參加考試造成疫情防控壓力,今年考試地點設在各市。辛集市、定州市不設報名點,報名及其他考務管理工作分別由石家莊、保定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該項考試報名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荚嚱M織機構將規(guī)定的報考人員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一次性告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guī)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部門(機構)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核驗和核查,并依據其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考試組織機構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guī)行為作出處理。

(一)告知承諾適用對象。相關報考人員須通過告知承諾制報名參加考試。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須到所屬考區(qū)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二)告知承諾方式。告知和承諾通過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服務平臺進行。報考人員須客觀準確完整地填報相關信息,并簽署《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以下簡稱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

(三)失信管理

1.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檔案庫存在合格成績的應試人員(老考生)經在線核驗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2.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將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三、嚴格資格審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fā)〈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評價暫行規(guī)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71號)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fā)〈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8〕2號)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

報考人員原則上要在現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

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fā)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向報考地考試機構申請使用專用考場。各地考試機構對此類報考情況要及時匯總并上報省中心職稱考試部。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對報考人員將實施全程社會監(jiān)督,并加強全面管理,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和打擊不符合報考條件、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省、市兩級考試機構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通過定向核查、隨機抽查、考后復審、核實舉報、數據比對等形式,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與行業(yè)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積極溝通,加強專業(yè)技術工作經歷核查。對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報名表等必要的證明材料,但應盡可能方便報考人員。積極建立和暢通監(jiān)督舉報渠道,凡有舉報的,必須及時認真核實;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四、嚴肅考試紀律

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將聯合公安、行業(yè)行政主管、工信和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guī)行為“零容忍”。

根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guī)定,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并且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jiān)測,如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五、考試設置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六、報名流程

(一)時間安排。報考人員可登錄全 國 專 業(yè) 技術 人 員 資 格 考 試 服 務平臺(http://zg.cpta.com.cn)或登 錄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試 網(http://www.hebpta.com.cn/hebpta/)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最晚于8月21日前完成注冊,8月14日-23日網上提交報考信息。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25日17時30分。

(二)考生注冊。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注冊時,系統(tǒng)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xù)報名。

己注冊報考人員須報考前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xù)報名。

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各地在發(fā)布報考注意事項時,要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條件說明。

(三)注冊在線核驗通過人員、注冊在線無法核驗人員報名。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相關信息,注冊在線無法核驗人員同時提交報考人員自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圖片,須本人簽署《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各市考試機構將進行網上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tài),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

(四)須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注冊在線核驗未通過以及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相關信息,須本人簽署《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有關材料,于8月24日,按照屬地原則到各市考試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查。報考人員應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進入審核現場時需掃描健康碼、接受體溫測量、全程佩戴口罩,F場審核后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tài),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報名人員須持材料包括:

1、打印報名表1份;

2、報考人員自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專以上學歷信息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免費申請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自行打印1份,網址: https://www.chsi.com.cn/;

2008年以后學位信息可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免費申請本人學位認證報告(電子報告),下載自行打印1份,網址: http://www.cdgdc.edu.cn/cn/;

4、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5、高級社會工作師報考人員攜帶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

(五)繳費須知。考試費用實行網上繳納,報考人員需準備支付寶用于繳費。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支付寶已付款,但由于技術原因導致網報平臺費用未到賬”現象,進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8月25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tài)”。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六)打印準考證。10月24-30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考前通過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七、考試實施

在考試組織實施各環(huán)節(jié),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要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監(jiān)考手冊》和《河北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有關要求,落實責任,積極應對。要與當地衛(wèi)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門密切協同,認真做好考試疫情防控準備工作和考點考務工作人員臨考培訓,細化考點考場防疫舉措,嚴格防疫措施,切實加強考場一線管理、規(guī)范考場執(zhí)紀,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期間考試組織實施安全、平穩(wěn)、順利。

應試人員應試時,應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進入考點時需掃描健康碼、接受體溫測量(“河北健康碼”顯示為“綠碼”且體溫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參加筆試),全程佩戴口罩(入場照相時應摘下口罩),具體可參考《河北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生防疫與安全須知》(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310.aspx)。

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為主觀題科目,請監(jiān)考人員在開考前務必提醒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計算器。

八、收費標準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按照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筆試費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56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0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5元),報名費每人10元。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根據人考中心函〔2019〕41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9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9元),報名費每人10元。

九、考試大綱與考試用書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guī),均以2019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guī)為準,請在組織報名過程中及時通知考生。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關于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方式如下: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

郵編:100032

電話:010-58124852 58124856 58124841 58124842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

十、社會監(jiān)督

我省職稱考試工作監(jiān)督舉報電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2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2、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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