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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10年1月自學考試報名時間通知

更新時間:2009-11-30 13:39:52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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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自學考試(招生)辦公室、有關高等院校:

  根據(jù)教育部考試中心的統(tǒng)一安排,我省2010年1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職高專、二學歷考試定于1月9日、10日進行,現(xiàn)將此次考試工作的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報名報考時間

  報名報考時間定于12月7日至16日(周六、周日正常辦公),考生須到縣(區(qū))招生辦公室辦理報名報考手續(xù)。請各市(州)招考辦和有關院校務必將報名報考數(shù)據(jù)于12月18日前報送省考辦信息管理科,數(shù)據(jù)上報省考辦后不得更改。

  二、報名報考條件、地點和辦法

  (一)本次考試(自考、二學歷、高職高專)不接待新生報名報考。

  (二)高職高專、二學歷考試報名報考資格僅限于已開設高職高專、二學歷教育的高等院校全日制的在籍學生。

  (三)本省自學考試考生在戶籍所在地縣(區(qū))招考辦報名參加考試。

  (四)助學單位集體報名必須在助學地的地級市(州)政府駐地的招考辦報名參加考試。

  (五)2010年1月自學考試的考點均設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市)級城市,各縣(市、區(qū))級招考辦只負責接待考生報名報考工作,不承擔本次考試組織實施工作,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由各市(州)考辦具體負責。

  (六)對于違反報考規(guī)定的考生和違規(guī)接待考生報考的招考辦,省考辦將依照《關于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考試補充規(guī)定》(吉考辦字[2009]42號)文件規(guī)定按違規(guī)處理、同時取消違反規(guī)定的招考辦其自學考試考點資格。

  三、收費標準

  每人每科交考試費30元。

  四、工作要求

  (一)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和黨的十七大報告的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全面加強國家教育考試環(huán)境綜合整治工作,從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高度,正確處理和積極發(fā)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事業(yè)與保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質(zhì)量的關系,切實加強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的領導,采取措施,在依法治考上下工夫,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努力創(chuàng)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huán)境,維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良好的社會聲譽,確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二)要特別重視和加強試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做到萬無一失,確?荚嚢踩。要從政治大局出發(f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guī)定,抓好各項安全保密規(guī)章制度和責任制度的落實,加強試卷保密室建設,認真檢查試卷存放情況,嚴密交接手續(xù)。各級考辦領導、各院校相關負責人必須對試卷到達本單位后的安全保密工作負總責。

  (三)要注意加強考試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認真選聘考試工作人員,強化監(jiān)考人員的培訓和考核。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鼓勵監(jiān)考人員認真履行監(jiān)考職責。要統(tǒng)一要求考試工作人員簽訂誠信承諾書,依法施考。從加強自考隊伍建設入手,嚴密制度,規(guī)范管理,嚴肅紀律,防止考試工作人員違紀作弊。

  (四)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重視加強考生的考前教育。要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使考生明確哪些行為是違規(guī)、違紀的,如果違規(guī)、違紀將受到怎樣的處理,做到宣傳教育在前,懲戒在后,促進考生遵紀守法,誠信考試。

  (五)要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試紀律,堅決執(zhí)行教育部關于《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按照規(guī)范程序,當面告知考生、當場依法處理違規(guī)考生。對偏遠且管理薄弱的縣(區(qū))、院校和考生違規(guī)相對較多的專業(yè)要加大檢查、巡視的力度。要繼續(xù)嚴查替考和利用現(xiàn)代通訊工具作弊的違規(guī)行為,確保不發(fā)生大面積、有組織的集體舞弊行為。

  五、考務工作節(jié)點時間要求

  (一)試卷押運到達時間為2010年1月7日,由公安部門負責武裝押送到各市(州)公安局保密室。長春市自考辦應派人于1月7日上午8點30分到吉林省教育印刷廠清點試題(同時領取條形碼),試題由長春市公安局負責武裝押運至長春市公安局保密室。各市(州)在試卷的交接、保管及押運工作中實行“屬地負責制”,要與當?shù)毓膊块T密切配合,確保各個環(huán)節(jié)萬無一失。各市(州)和有關院校收到試卷后應立即清點,如有差錯,請及時報告省考辦考試科(電話:0431-84658734、84658704)。

  (二)考生違規(guī)名單上報時間為考試結束后三天內(nèi)。按規(guī)定格式報送省考辦信息管理科。

  (三)考試結束后各市(州)招考辦交接試卷的時間為2010年1月12日上午8:30,請各市(州)招考辦工作人員、有關高校和評卷院校的考務管理人員佩帶工作證到長春理工大學體育館與各評卷院校交接試卷(同時與省考辦信息科交接答題卡)。交接試卷時,要先清點無誤后簽字確認,交接清單可在省自考網(wǎng)站“管理平臺”下載。

  (四)為保證全省統(tǒng)一編排考場順利實施,省考辦要求各考點在2009年12月18日前把本次考試的考生數(shù)據(jù)、報考數(shù)據(jù)、及使用考點數(shù)據(jù)通過考務管理系統(tǒng)輸出加密文本由市(州)考辦整理后統(tǒng)一上報省考辦信息管理科(聯(lián)系電話:0431-84658737)。

  六、開展“吉林省自學考試宣傳周”要求

  為做好我省自學考試的宣傳工作,省考辦決定在自學考試報名期間進行自學考試宣傳并命名為“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宣傳周”。省考辦要求各市(州)、各縣(區(qū))、有關高校在總結本地自學考試發(fā)展特色與經(jīng)驗基礎上,大力宣傳自考。各有關單位要成立宣傳工作領導小組,要認真按照文件要求,充分認識自考宣傳月活動的意義,要積極行動起來,抓住契機以點帶面進行宣傳。各部門要作到領導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同時也要主動和新聞媒體聯(lián)系或在報紙、電臺安排專版進行系列報道。宣傳周活動期間,省考辦將派出檢查小組到各地查看活動情況。宣傳周活動結束后,各地要及時召開總結會并形成文字材料,在報名工作結束后一周內(nèi)將文字材料上報省考辦宣傳科(電話:0431-84658697)。

  七、考務工作調(diào)整要求

  (一)省考辦經(jīng)研究決定在本次考試中取消英語(二)大學語文兩門科目的網(wǎng)上閱卷試點工作,請各市(州)招考辦在接待報考以上兩門的考生報名報考時通知考生,要求考生在答卷時要分別在答題卡(客觀題部分)填涂和試卷(主觀題部分)作答。

  (二)本次考試中在答題卡和信息卡上繼續(xù)使用粘貼條形碼的方式。在答題卡、信息卡設計上刪除了原有的考生填寫(涂)部分,考生只要將條形碼粘貼在答題卡、信息卡上的指定位置即可。請各考點、有關高校在報名期間做好宣傳說明工作,同時做好考試前的考務工作人員和監(jiān)考員的業(yè)務培訓、指導工作等準備工作。

  (三)本次考試的條形碼由省考辦信息科負責打印,將隨同試卷發(fā)往各地試卷保密室,請各市(州)考辦、有關高校于1月8日到各地試卷保密是領取,清點無誤(如有異常請與信息科韓登聯(lián)系:0431-84658737)后提前下發(fā)至各考點。

  八、報名、考試期間甲型H1N1流感預防要求

  請各市(州)考辦、有關高校精心準備、全力以赴,克服困難,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省教育廳的統(tǒng)一部署,嚴格落實吉考辦字[2009]57號文件通知要求和具體防控措施,緊密依靠當?shù)匦l(wèi)生防疫部門,認真做好1月份自學考試報名報考、考試期間的甲流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確保國家教育考試在吉林省的平穩(wěn)順利實施。

·2010年上半年自學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環(huán)球網(wǎng)校2010年自學考試輔導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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