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湖南自考考生須知及考場規(guī)則
考 生 須 知
一、考生須認真履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中的有關承諾。
二、考生須自覺服從考點防疫工作安排及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或稱為考室,下同)秩序。
三、考生要對自身健康狀況負責,對于刻意隱瞞病情或者不如實報告發(fā)熱史、旅行史和接觸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和《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理。
四、每科開考前30分鐘,考生憑《居民身份證》、《準考證》、《考籍證》《體溫監(jiān)測登記表》進入考場,每科考試均須將一份填寫完整的《體溫監(jiān)測登記表》交給監(jiān)考老師,對號入座,將《居民身份證》、《準考證》、《考籍證》放在課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驗。完成準考證打印的考生可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屆時考試時間、成績查詢會短信通知您。
五、考生進入考場,除2B鉛筆、0.5毫米黑色字跡的簽字筆、直尺、圓規(guī)、三角板、墊板、小刀、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室)。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移動電話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傳送文具用品等。
六、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認真檢查分發(fā)有無錯誤、字跡是否清晰,如遇此類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并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書寫姓名、考籍號、考室號、座位號和“考生筆跡確認部分”的內容,并仔細閱讀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答題卡上的條形碼由監(jiān)考員負責粘貼。貼好后,考生要認真核對條形碼上的信息是否與自己的姓名、考籍號等信息一致,發(fā)現(xiàn)不一致、條形碼破損等異常情況,要立即向監(jiān)考老師報告;考生不得在貼條形碼區(qū)域內和條形碼上書寫任何信息。不要誤填缺考標記,缺考考生缺考標記由監(jiān)考員填涂。對于“一題多卷”課程,請從試卷上撕下“試卷條形碼”粘貼到答題卡指定位置,未粘貼“試卷條形碼”的答題卡成績無效。
七、開考鈴響后,考生才能開始答題,并按要求在《考室座次表》上簽名。
選擇題作答時,要用2B鉛筆填涂,對照試卷上的題號將答題卡上相應題號所選答案涂黑涂滿;若需對答案進行修改,用橡皮擦擦除干凈后再重新填涂,注意不要擦破答題卡。
非選擇題必須使用0.5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作答。作答時,字跡要工整、清楚,字距適當。要嚴格按照答題要求,按題號順序依次在答題卡規(guī)定的區(qū)域內作答;作答時,須在“題號”列寫明大題號、在答題區(qū)內寫明小題號,超出答題區(qū)域或未書寫題號的答案無效。遇到暫時不會或沒把握的題目時,可先寫下題號,留出大致的答題空間,再繼續(xù)下一題目的作答。作答時,如需要對答案進行修改,可用修改符號將該書寫內容劃去,然后緊挨著在其上方或下方寫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書寫時與正文一樣不能超過答題區(qū)域,否則修改的答案無效。修改答案可使用橡皮擦,但應注意不要使答題卡造成破損。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帶和透明膠帶紙。
作圖題可先用鉛筆繪出,確認后,再用0.5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描清楚;也可直接用鉛筆作圖,但必須保證線條清晰。
合理安排答題空間,每個考生只有一張答題卡,不增加答題卡或粘貼其它答題紙。非選擇題中的判斷題和填空題作答,可在一行內書寫多道題目的答案。
保持答題卡清潔,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也不得將答題卡折疊、污損。
八、開考15分鐘后考生停止進入考場;開考2個小時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交卷出考場(室)后,考生不得再進入考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九、考生必須在答題卡上規(guī)定的區(qū)域內按要求答題。不準使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十、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一、考試終了鈴響,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題,按要求整理好草稿紙、試卷和答題卡,根據監(jiān)考員指令起立,依次退出考場,離開考點。
十二、考生本人不來現(xiàn)場簽收的,由省教育考試院采取在《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助服務系統(tǒng)》(http://zikao.hneao.cn/net)網站上告知考生。若對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決定有異議,可以在告知發(fā)布之日起15日內,向市州教育考試機構申述。
考 場 規(guī) 則
1、考生應誠信考試,遵規(guī)守紀。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考前30分鐘,憑準考證、考試通知單、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按規(guī)定入場參加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
3、考生聽到預備鈴響,憑《考籍證》、《居民身份證》、《準考證》、《體溫監(jiān)測登記表》進入考室,每科考試均須將一份填寫完整的《體溫監(jiān)測登記表》交給監(jiān)考老師,對號入座,并將《考籍證》、《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擺在課桌的左上角以便核驗。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忌鷳鲃优浜险n程筆跡信息采集。
遇試卷、答題卡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jiān)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
4、考生按時進入考場,考生遲到,不延長考試時間。開考2個小時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考生退場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或再進場續(xù)考?荚嚻陂g,考生不準上廁所。如身體原因確實需要上廁所的,不能在同一時間內有2名或2名以上考生上同一廁所。
5、應主動接受監(jiān)考員按規(guī)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忌M考場除可攜帶考試用的2B鉛筆、0.5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橡皮擦、墊板以及其他規(guī)定的文具用品外,嚴禁攜帶任何書籍、資料、報紙和稿紙等進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槍支彈藥、警械器具、管制刀具等物品進入考場。如有攜帶違規(guī)物品,開考前一律放置在考場指定的“小件物品放置處”。
考生一律不得著執(zhí)法部門的制服進入考點、考場。
數學專業(yè)的專業(yè)課和其它專業(yè)的高等數學課程考試不得使用計算、繪圖工具;所有課程考試均不得使用具有儲存功能的電子工具,不準使用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
6、考生答題要嚴格遵守《考生答題須知》中的有關規(guī)定。開考時間信號發(fā)出后方可開始答題?忌谝(guī)定的答題區(qū)域內按題號順序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qū)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
考生收到答題卡和試卷后,要先檢查答題卡和試卷分發(fā)有無錯誤,有無缺題、少頁、字跡模模糊、重影等問題。若答題卡和試卷無誤,則在規(guī)定欄目內準確、工整地書寫考室號、座位號、姓名、考籍號、課程代碼、課程名稱以及其它要求書寫的內容。
考生必須按要求在《考室座次表》上簽名,凡走錯考場、坐錯座位的參考者,其答題卡一律記零分。
凡不按規(guī)定書寫考生筆跡確認部分的,其答題卡一律無效。
凡不按要求填寫或書寫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答題卡一律無效;在規(guī)定區(qū)域以外的地方書寫上述內容或作其他標記的答題卡一律無效。
凡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答題者,其答題卡一律無效。
凡同一份試卷的非選擇題(作圖題除外)使用不同類型、不同顏色字跡的筆答題者,其答題卡一律無效。
“一題多卷”課程請從試卷撕下“試卷條形碼”粘貼到答題卡指定位置,未粘貼“試卷條形碼”,其答題卡一律無效。
7、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傳遞文具、物品等,將試卷、答卷或草稿紙帶出考場,均屬考試違規(guī)行為?忌诳荚囘^程中,攜帶手機、電子存儲設備的,不論是否使用,也不論是否被監(jiān)考員收繳,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如身體出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考試工作人員和監(jiān)考員?忌鷮υ囶}內容有疑問時,不得向監(jiān)考人員詢問;因試卷和答題卡分發(fā)錯誤或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開考2個小時后,考生需提前交卷的,要先舉手示意,待監(jiān)考人員驗收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后,才能離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8、考試終了鈴響,聽到監(jiān)考員宣布“起立”后,考生應立即起立,立即停筆,停止作答,并將草稿紙、試卷、答題卡按由上到下的順序依次放在桌面上,然后根據監(jiān)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忌鰣鰰r不得帶走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
9、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管理,接受考試部門組織的有關身份驗證,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進行正常工作。
10、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由考點或教育考試機構協(xié)助當地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法規(gu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本人報名參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已經詳細閱讀了《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與《考場規(guī)則》,并已充分理解。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嚴肅性,本人在此愿鄭重承諾:
一、本人所提供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
二、在考試過程中,本人一定按照《考場規(guī)則》的各項要求辦事,服從監(jiān)考員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三、本人如有違反考試規(guī)定的行為,自愿接受湖南省教育考試院依據有關規(guī)定所作的處罰。
考 籍 號:
考生簽字:
年 月 日
考生須知、考場規(guī)則、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PDF格式電子版本):http://zikao.hneao.cn/ckeditorPhoto/16022482983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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