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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更新時間:2009-12-30 14:18:33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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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加強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隊伍建設,優(yōu)化隊伍結構,提高隊伍整體素質,根據《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有關規(guī)定,經重慶市水利局研究,并報重慶市人事局審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瀼毓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21名(詳見附件1《重慶市水利局2009年第二次公開招聘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招聘人員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其中: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人員,學歷要求放寬到本專業(yè)大學??萍耙陨蠈W歷)。

  (六)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或本科學歷且具有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八)符合事業(yè)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聘用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五、招聘方式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分崗位競聘,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負責組織完成,重慶市人事局和重慶市水利局負責指導、監(jiān)督。

  (一)報名

  報名以網上報名的形式進行。凡符合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者,選擇一個崗位,下載并如實填寫《重慶市水利局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電子郵件形式提交該表進行報名。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聯(lián)系人:文斌 張媛媛

  聯(lián)系電話:023-49838491

  電子郵箱:szygkzp@tom.com

  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12月29日至2010年1月7日。

  (二)資格初審和繳納報名考試費

  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對報考者提供的《重慶市水利局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按招聘條件和崗位條件進行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于2010年1月8日—1月11日在網上以電子郵件形式予以回復確認。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愿意參加考試的于2010年1月9日—1月14日將報名考試費100元/人匯至學院規(guī)定的賬號(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戶名:劉劍鋒,賬號:4367423761061261090),未按規(guī)定時間匯足報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公開招聘考試。

  (三)資格復審及《準考證》發(fā)放

  資格初審合格并按時匯足報名考試費者,于2010年1月23日持本人匯款憑證、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經驗要求的需提供原工作單位工作時間書面證明,有職稱要求的持職稱證,應聘人員簽字的《重慶市水利局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及《一覽表》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考試資格,足額退還報名考試費。復審合格者,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并領取《準考證》。

  (四)開考比例

  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除特殊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七、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均由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組織實施。重慶市人事局和重慶市水利局負責指導、監(jiān)督。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筆試內容:專業(yè)技術系列教師崗位和專業(yè)技術系列實習實訓指導教師崗位以及專業(yè)技術系列非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所報考崗位專業(yè)知識。

  筆試時間定于2010年1月24日,地點在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將于2010年1月24日下午在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網(www.cqslzy.com和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綜合樓門廳按所報崗位公布。)

  加分資格條件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重慶)計劃”和“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1年且經考核合格者,其參加筆試成績按規(guī)定加5分。

  考生加分資格條件的確認:

  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重慶)計劃”須持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開據證明到招聘單位審查確認資格條件。

  ②“三支一扶”大學生請于報名后3日內將本人的姓名、性別、所在服務區(qū)縣、報考單位、準考證號等,通過電話(023-86868883)或傳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加分資格條件,經按規(guī)定程序確認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通報招聘單位。

  (2)根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評選表彰試行辦法》(渝委組〔2008〕25號)規(guī)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優(yōu)秀論文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10分,優(yōu)秀論文提名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優(yōu)秀論文入圍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2分。

  同時符合上述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項加分政策,不可重復計算。

  (二)面試

  面試人員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特殊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崗位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可不受該比例限制,但成績必須達到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分。面試分值100分。

  專業(yè)技術系列教師崗位和專業(yè)技術系列實訓實習指導教師崗位的面試形式為說課,內容為報考崗位指定專業(yè)課程,時間20分鐘。專業(yè)技術系列非教師崗位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由主考人員提問,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以及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新環(huán)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tài)度等??忌闷胀ㄔ捇卮饐栴}和說課。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公布方式為:面試完第二位考生后公布第一位考生的成績,以此類推。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面試時間定于2010年1月31日,面試地點在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八、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教師崗位以試講成績高的優(yōu)先,若試講成績仍出現并列時,重新試講,以重新試講成績高的優(yōu)先;非教師崗位則以面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若面試成績仍出現并列時,重新面試,以重新面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以及《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需求條件進行。若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九、政審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重慶市水利局組織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tǒng)一組織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政審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公示

  擬招聘人員由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準考證號、畢業(yè)院?;蚬ぷ鲉挝灰约皵M聘崗位。

  十一、聘用審批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yè)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重慶市水利局審核,報重慶市人事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的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yè)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見習)期。試用(見習)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性強、涉及面寬,必須嚴格執(zhí)行招聘的政策規(guī)定,并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若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重慶市水利局和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

  1.重慶市水利局2009年第二次公開招聘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

  2.重慶市水利局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重慶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簡介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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