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級造價工程師《基礎知識》考點:訂立程序
更新時間:2020-11-09 10:00:56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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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程序
【例題·單選】根據(jù)《合同法》,關于要約和承諾的說法,正確的是( )。
A.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后到達受要約人
B.承諾的內(nèi)容應當與要約的內(nèi)容一致
C.要約邀請是合同成立的必經(jīng)過程
D.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nèi)到達要約人
【答案】B
【解析】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A錯誤;要約邀請并不是合同成立過程中的必經(jīng)過程,它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為,這種意思表示的內(nèi)容往往不確定,不含有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內(nèi)容和相對人同意后受其約束的表示,在法律上無須承擔責任,C錯誤;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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