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溫州市市縣公務員選調116人公告
2021年溫州市市縣聯合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為進一步樹立從基層選人用人導向,不斷優(yōu)化我市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市縣聯合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計劃
(一)公開選調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公務員職位。
分為市級機關公開選調職位和縣鄉(xiāng)機關公開選調職位兩類:市級機關公開選調共計36家單位、50個職位、72名選調計劃;縣鄉(xiāng)機關公開選調(含鹿城區(qū)、甌海區(qū)、蒼南縣)共計22家單位、27個職位、42個選調計劃。
(二)市級機關面向企事業(yè)人員公開選調副科級公務員職位。共計2家單位、2個職位。
具體選調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可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溫州黨建網:http://www.wzdj.gov.cn/
鹿城黨建網:http://zzb.lucheng.gov.cn/
甌海黨建網:http://dj.ouhai.gov.cn/
蒼南黨建網:http://cndj.cncn.gov.cn/
其中溫州市公安局面向全市縣級公安機關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工作有關事項,由市公安局在公安內網發(fā)布。
二、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市級機關公開選調(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公務員)
1.報名范圍
全市各級機關和省部屬單位在溫機構中已登記并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除選調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部分職位放寬到40周歲(1980年10月以后出生)以下;
(3)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錄用公務員服務期滿3年(含試用期),在現行政關系所在單位工作2年以上;
(5)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含試用期年度考核為不確定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8)具備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部分職位對學歷、年齡、工作年限、工作經歷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職位計劃要求執(zhí)行。專業(yè)要求參照《2021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如需咨詢選調職位的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與各選調單位聯系。接受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等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0月。
(二)縣鄉(xiāng)機關公開選調(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公務員)
選調范圍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各縣(區(qū))選調公告。
(三)市級機關面向企事業(yè)人員公開選調副科級公務員
1.報名范圍
我市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以下簡稱“企事業(yè)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不包括工勤人員。不含在溫中央、省屬企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
2.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應當具備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guī)定和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要求的資格條件。同時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具有勝任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yè)素養(yǎng),勤奮敬業(yè)、實績突出。
(2)具有下列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須現任事業(yè)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滿1年以上;
國有企業(yè)管理人員:須現任市屬國有企業(yè)中層副職以上領導職務或縣(市、區(qū))屬國有企業(yè)副職以上領導職務及相當層次領導職務滿1年以上。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5年10月以后出生),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晉升至選調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如需咨詢選調職位的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與各選調單位聯系。接受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經歷、任職經歷等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0月,現任職務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處分等影響期未滿的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調出)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8.本市加快發(fā)展地區(qū)人員不符合當地調離積分制管理辦法的;
9.任職試用期內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10.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市級機關公開選調和市級機關面向企事業(yè)人員公開選調,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網絡報名。報名時間:10月8日9:00—10月13日17:00。
(1)網絡報名。報名人員登錄溫州黨建網查詢選調公告,根據提示進入報名系統(tǒng)(http://qssy.zjks.com),進行網上注冊,設置個人密碼,選擇“2021年溫州市市縣聯合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完成網上報名。
(2)組織推薦。報考人員下載并如實填寫《報名推薦表》(附件3或附件4),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所在單位和任免機關(主管單位)審核,縣(市、區(qū))報考人員須報送當地組織部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并將《報名推薦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選調單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如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年度考核表,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審核表、大中專畢業(yè)生派遣介紹信、企事業(yè)人員任職資格證書、任職文件等)電子版,發(fā)送至選調單位指定的電子郵箱(詳見相關職位表)。未在報名期限內提交上述材料的,選調單位不予審核。
報考人員應確?!秷竺麑徍吮怼废嚓P信息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相關材料需經所在單位審核后加蓋公章并標注“與原件一致”字樣。
(3)資格初審。選調單位同步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不能再報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在報名期限內可改報其他職位。改報職位需重新進行網上報名,并填寫《報名推薦表》,審核蓋章后再次上傳。
每人限報1個選調職位,多報無效。經資格審查,市級機關公開選調符合報考條件人數不足1:3的,或市級機關面向企事業(yè)人員公開選調符合報考條件人數不足1:5的,由選調單位報市公務員局研究決定是否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選調計劃被取消的有關報考人員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的,視為放棄報名。
2.縣鄉(xiāng)機關公開選調報名具體事宜等詳見有關縣(市、區(qū))選調公告。
3.報考市級機關公開選調職位的考生,可同時另外選報1個縣(區(qū))的1個職位,詳見有關縣(區(qū))選調公告。
(二)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10月20日9:00—10月23日9:00。經審核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登錄溫州黨建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確定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經批準,選調單位可以筆試、面試單獨命題,也可以根據需要增加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測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50%),單獨命題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設置情況詳見相關職位表。
(一)筆試。筆試由市公務員局統(tǒng)一組織,縣鄉(xiāng)機關公開選調筆試考務工作由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公務員公開選調職位考綜合應用能力測試(一)一科,市級機關面向企事業(yè)人員公開選調職位考綜合應用能力測試(二)一科,滿分均為100分。
1.時間和科目。
10月23日上午9:00—12:00綜合應用能力測試(一)
上午9:00—12:00綜合應用能力測試(二)
其中報考市公安局職位的,下午14:30開始進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時間安排詳見市公安局公告。
2.考試地點。具體見筆試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同時報考市級機關公開選調職位和縣鄉(xiāng)機關公開選調職位的考生,在市級機關公開選調筆試考點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計算。市級機關公開選調對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為優(yōu)秀等次的報名人員實行筆試加分制度。近三年(即2018-2020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獲優(yōu)秀等次的,每獲一個優(yōu)秀等次加1分。符合筆試加分的報名人員,須在報送資格初審相關材料時一并提交加分證明材料(包括公務員年度考核表原件或經單位蓋章確認的復印件),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加分材料經審核無誤后,由選調單位及時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計入選調筆試成績。
市級機關公開選調筆試成績的計算:選調職位有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測試(一)科目成績×50%+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50%+加分值;無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測試(一)科目成績+加分值。
市級機關面向企事業(yè)人員公開選調筆試不實行加分制度,筆試成績?yōu)榫C合應用能力測試(二)科目成績。
縣鄉(xiāng)機關公開選調筆試加分和成績計算,由縣(區(qū))選調公告明確。同時報考市級機關公開選調和縣鄉(xiāng)機關公開選調職位的考生,綜合應用能力測試(一)科目成績市縣通用,筆試成績計算按職位相應選調公告規(guī)定執(zhí)行。
4.分數線確定。筆試閱卷完成后,由市公務員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可登錄溫州黨建網查詢本人成績。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選調單位根據各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市級機關選調職位和縣鄉(xiāng)機關公開選調職位按1:3比例確定,市級機關面向企事業(yè)人員公開選調職位按1:5比例確定。同時報考市級機關公開選調職位和縣鄉(xiāng)機關公開選調職位的考生,如果均入圍面試的,則只參加市級機關公開選調職位的面試,另一職位的面試人選依次遞補。
2.資格復審。面試前選調單位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由選調單位通知考生。考生在資格復審時應提供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推薦表》、學歷學位證書、加分材料以及《報名信息表》(從報名系統(tǒng)下載)等所有報考材料的原件或經單位審核確認的復印件。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根據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3.面試組織。面試由市縣兩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主要測試履行選調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考察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偝煽兿嗤模凑展P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順序。市級機關公開選調職位、市級機關面向企事業(yè)人員公開選調職位考察比例為1:2,選調計劃數在3個以上職位按1:1.5比例確定,實行差額考察。縣鄉(xiāng)機關公開選調職位考察比例詳見各有關縣(區(qū))選調公告。
各選調單位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疾鞂ο笏跈C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對市級機關面向企事業(yè)人員公開選調人選考察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考察工作結束后,公開選調單位可根據需要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各選調單位根據考察(體檢)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集體討論、擇優(yōu)確定擬任職人員。擬選調人選分別在溫州黨建網、相關縣(市、區(qū))黨建網及人選現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選調資格。
報考本次公開選調職位的,可按報考職位直接任職。需要實行任職試用期和涉及提拔任職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其他事項
(一)在考察、體檢、公示等階段因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空缺的,由選調單位商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二)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并追究責任。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最晚應于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2年內不得報考各級機關公開遴選或公開選調職位。
(三)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選調工作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報考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堅持非必要不出行,考前不得前往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省份,做好個人防護工作和體溫檢測,確保健康安全參加考試。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選調政策咨詢電話:88962775、88969019。
附件:
2.2021年溫州市市級機關面向企事業(yè)人員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4.2021年溫州市市級機關面向企事業(yè)人員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溫州市公務員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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