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江山市公開選調公務員12名
2019年江山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工作需要,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衢州市范圍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2019年江山市計劃在衢州市范圍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12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2名,具體選調計劃詳見附件1。
二、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面試、嚴格考察、擇優(yōu)選調的方式進行。
(一)基本條件: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忠于職守,愛崗敬業(yè),作風正派,團結協(xié)作;愿意履行義務,廉潔奉公;身體健康;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偵查或審查的;
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guī)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
3、新錄用、聘用未滿2年的;
4、在現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不含鄉(xiāng)鎮(zhèn)(街道)〕;
5、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
6、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未滿5年,報考非鄉(xiāng)鎮(zhèn)(街道)職位的。
(二)具體的職位資格條件:參加選調公務員的必須具有衢州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身份,參加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必須具有衢州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江山市外報考人員需滿足當地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服務年限的,須經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參加本次選調。
報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選調的根據現工作單位性質,平行或順向報考相關單位的選調崗位,即單位性質為定額補助的在編在職事業(yè)工作人員,可報考定額補助、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的選調崗位,不可報考全額補助事業(yè)單位的選調崗位。具體選調條件詳見附件1。
年齡30周歲以下為1988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年齡35周歲以下為1983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年齡40周歲以下為1978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年齡45周歲以下為1973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
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30日。
三、選調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分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測試(特定職位)、面試、考察、辦理相關手續(xù)等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江山市區(qū)鹿溪北路238號)。
3、需攜帶的材料:報名表1份(附件自行下載填寫,經現編制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蓋章),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與復印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的,二寸免冠近照1張,江山市外服務未滿5年報考人員需提供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報考證明。繳納考試費用參照浙價費〔2018〕21號文件精神,每人每科50元,兩科共100元。每位報名者限報考一個職位。
4、職位選調人數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須達到1:2開考比例才可開考,不足1:2比例的相應核減選調人數,直至核銷該職位選調計劃。核減核銷指標數屆時將向社會公告。報考職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報名,憑發(fā)票退還考試費。
報名者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報名。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和委托書外,還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主管部門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發(fā)放準考證時間: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地點: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10辦公室。
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領取。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外,還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9年11月16日,具體詳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和《申論》兩門。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成績9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測試、面試。
(四)面試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實際選調職位數,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參加面試(若最后一名出現筆試分并列現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面試)。
若面試階段出現空缺,不予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考察。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偝煽兊挠嬎愎綖椋嚎偝煽?筆試總成績÷2×40%+面試成績×6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實際選調職位數,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同分的,以《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考察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和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進行,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及用人單位選調崗位的要求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七)辦理相關手續(xù)
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人員為擬選調人員,并在江山市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選調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使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因公示期間有異議并查實被取消選調資格或擬選調人員放棄選調資格,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選調機關或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是否依次遞補。
擬選調人員上報審批之后,因擬選調人員主動放棄選調資格或被取消選調資格的,不再遞補。擬選調人員收到擬選調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選調資格,不再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中共江山市委組織部、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選調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各類招考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選調考試無關。
(二)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涉及違法違紀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公開選調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選調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監(jiān)察、駕駛員職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
(六)對報考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其它報考所須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詳見附件1。
選調政策咨詢電話:0570-4024720。
中共江山市委組織部
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1:2019年江山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匯總表.xlsx
附件2:2019年江山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報名表.doc
附件3:2019年江山市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距離2019年浙江省江山市公開選調公務員考試不遠啦,大家要加油呀。備戰(zhàn)公考的小伙伴們在緊張的復習過程中不僅要注意各方面知識的夯實鞏固,也要及時關注自己所考省份的各種資訊,做到對公考有個全面系統(tǒng)的了解,這樣方能知己知彼,百戰(zhàn)百勝呀,環(huán)球網校會一直陪伴大家一路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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