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注冊會計師 > 注冊會計師備考資料 > 2022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預習知識點:保證方式與保證責任

2022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預習知識點:保證方式與保證責任

更新時間:2021-12-14 09:12:37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瀏覽17收藏1

注冊會計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 2022年注冊會計師備考開始,環(huán)球網(wǎng)校小編分享了“2022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預習知識點:保證方式與保證責任”供大家預習備考,以下介紹了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具體詳情如下:

2022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預習知識點:保證方式與保證責任

以下小編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知識點,速速來學吧!

保證方式與保證責任

一、保證方式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先訴抗辯權:

(1)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

(2)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3)債權人有證據(jù)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4)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先訴抗辯權。

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保證責任

1. 保證的范圍

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2. 債權轉讓

(1)債權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權,未通知保證人的,該轉讓對保證人不發(fā)生效力。

(2)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3. 債務轉移

(1)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債權人和保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第三人加入債務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受影響。

4. 主合同的變更

(1)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xié)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后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2)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5. 共同保證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6.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7. 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仍然提供保證或者承擔保證責任,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或者請求返還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追償?shù)?,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債務人放棄訴訟時效抗辯的除外。

考生可免費下載注會各科目考試考點先參考學習>>>

2022年注冊會計師報名4月6日-29日(24小時),為避免錯過報名,小編建議考生填寫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一經預定屆時會及時收到2022各地區(qū)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短信提醒,抓緊時間預定吧!

以上內容是2022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預習知識點:保證方式與保證責任,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注冊會計師考試指南【完整版】、《經濟法》歷年真題等,準備報名的考生可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即可領?。?/p>

分享到: 編輯:張佳佳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注冊會計師資格查詢

注冊會計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shù)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注冊會計師各地入口
環(huán)球網(wǎng)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