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財政局發(fā)布:2023年度上海考區(qū)初級會計考試報名通知(2023年2月13日-2月28日)
近期,上海市財政局發(fā)布《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上?紖^(qū)報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可知:第一階段報名時間:自2023年2月13日10:00開始,至2月17日24:00結束;第二階段報名時間:自2023年2月24日10:00開始,至2月28日12:00結束?荚囉2023年5月13日至14日進行。
官方原文如下:
各區(qū)財政局、各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2〕3號)規(guī)定,現(xiàn)將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上海考區(qū)報名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 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 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4. 具有本市戶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習),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近2年內(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或報名時本市社保處于正常繳費狀態(tài)。
5. 已在本市完成會計人員信息登記。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四)本通知所稱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五)本通知所稱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在本市會計人員信息系統(tǒng)中的相關信息(包括歷年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信息),是判斷報考人員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據。
(六)符合報名條件并在本市合法就業(yè)或求學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在本市報名并在本市參加考試。
(七)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臨港新片區(qū)境外人士參加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考試試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滬人社規(guī)〔2019〕40號)的有關規(guī)定,符合報名條件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臨港新片區(qū)(以下簡稱新片區(qū))合法工作的境外人士,經新片區(qū)管委會審核后,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上述第(六)(七)項人員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應具備相應級別報名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
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三、考試大綱
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初級、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報考人員報名時可自愿訂購。>>2023年度初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及考務日程
(一)考試時間
級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初級 | 5月13日至14日 |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1. 初級資格上?紖^(qū)考試于2023年5月13日至14日進行!冻跫墪媽崉铡房颇靠荚嚂r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二)考務日程
1. 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報名時間:自2023年2月13日10:00開始,至2月17日24:00結束;第二階段報名時間:自2023年2月24日10:00開始,至2月28日12:00結束,F(xiàn)距離報名還有一段時間,為了保證考生及時報考,小編建議考生可立即填寫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屆時我們會及時通知考生2023年上海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繳費時間,助您順利完成報考。點擊查看>>2023年全國各省初級會計證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匯總,隨時更新!
考試報名及繳費統(tǒng)一通過“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進行,考試報名在2月28日12:00截止,繳費在2月28日18:00截止。
2. 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3年5月8日10:00至5月11日24:00期間,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未下載打印準考證的,無法參加考試。
3. 成績公布時間
(1)2023年6月16日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和“上海市財政局”網站公布初級考試成績。
五、報考費用
(一)經本市物價管理部門批準,報考初級資格的人員每人應交報名費10元、考務費每科目40元。報名費、考務費均通過“上海市一網通辦公共支付平臺”一次性在線支付。
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繳費期間可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報名系統(tǒng)中開具并下載打印“上海市非稅收入通用票據(電子)”。報名結束后,票據打印功能同時關閉,請及時打印票據。
六、證書領取
(一)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資格審核及領證等事宜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項
(一)為加強會計職業(yè)道德教育及會計誠信體系建設,本市實行報名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報名條件簽署承諾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guī)的,將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為嚴肅考試紀律,全國會計考辦和本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將于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并組織專家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判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guī)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規(guī)定追加處理。
(三)符合報考條件的新片區(qū)境外人士,須在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向新片區(qū)管委會申請資格審核。經審核通過,方可在2月24日至28日登錄報名系統(tǒng)完成報名。具體審核要求請咨詢新片區(qū)管委會(電話:68289698-8115)。
(四)考試期間的新冠疫情防控,執(zhí)行國家及《上海市公共衛(wèi)生應急管理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具體事宜可在考前三周關注“上海市財政局”網站或“上海財政”微信公眾號發(fā)布的相關防疫要求和考試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各級咨詢服務點及電話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各級咨詢服務點及電話
以上內容是上海市財政局發(fā)布:2023年度上?紖^(qū)初級會計考試報名通知(2023年2月13日-2月28日)信息,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更多2023年初級會計備考指導、各科考點內容,可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進入下載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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