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財政廳發(fā)布:2023年度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有關事項的公告(2月13日至2月28日)
2022年12月31日,河北省財政廳發(fā)布《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河北考區(qū))有關事項的公告》可知:202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河北考區(qū)報名審核方式為前置性審核(考試前審核)。報名方式采取“信息采集、網上報名、自動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23年2月13日至2月28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報名系統(tǒng)開通。
說明:本文只摘取通知中涉及初級會計信息內容。
廣大考生:
經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分別于2023年5月(初級、高級)、9月(中級)舉行。現就202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還不清楚的可點擊免費查詢>>2023年初級會計報考資格查詢
(五)本通知“一、考試報名”(二)中所述技校學歷,是指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本通知所述其他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七)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八)審核報考人員報名條件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
(九)考試報名審核方式。202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河北考區(qū)報名審核方式為前置性審核(考試前審核)。報名方式采取“信息采集、網上報名、自動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即:報考人員登錄河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系統(tǒng)(http://rygl.hebcz.cn/)進行信息采集,填寫職稱信息時,請選擇是否參加會計資格考試,并選擇對應的報考級別。報考人員信息采集通過審核后,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選擇河北省進行注冊報名,報名系統(tǒng)調取信息采集數據自動審核。如符合報名條件,直接繳費報名成功。如不符合報名條件,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信息變更,信息變更審核通過后,重新登錄報名系統(tǒng)報名繳費。
報名時使用的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考生須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報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后再進行上傳。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對填寫和上傳的基本信息、照片和相關資料的規(guī)范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因填寫或上傳虛假信息、資料,經查實后,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或取消考試成績,并將其列入我省會計行業(yè)失信人員名單。
二、考試科目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202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將另行公布。
(一)考試時間
級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初級 | 5月13日至17日 | 8:30-11:30 初 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初級資格考試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進行,共10個批次。《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二)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
1.2023年1月5日前,省會計考辦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雄安新區(qū)改發(fā)局(以下簡稱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公布2023年度會計初級資格考試相關事項。
2.2023年2月13日至2月28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初級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開通??荚噲竺y(tǒng)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繳費統(tǒng)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為了防止考生錯過報名,小編建議考生可立即填寫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屆時我們會及時通知考生2023年河北省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繳費時間,助您順利完成報考。點擊查看>>2023年全國各省初級會計證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匯總,隨時更新!
3.2023年5月6日至17日,報考初級級資格考試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準考證。
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組織初級資格考試。
5.2023年6月16日前,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公布。
四、其他事項
(一)考生應遵守考試紀律,認真?zhèn)淇迹\信參加考試。有關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guī)定及《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對違法違規(guī)人員進行處理。
(二)各級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照本地區(qū)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要求,及時研判情況,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好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出現突發(fā)疫情緊急情況,確實不能正常組織考試的,由市級考試管理機構請示當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后,向社會公告暫停有關考區(qū)、考點的考試,并向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備案。相關考試管理機構要向考生做好解釋工作。
(三)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已經取得的中級資格合格成績有效期相應延長1年。
河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
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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