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第八章第一節(jié)簽訂勞動合同
編輯推薦:2020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第八章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知識點匯總
第八章 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簽訂勞動合同
1、形式
書面(例外:非全日制用工)
2、訂立時間
自用工之日起“1 個月”內(nèi)
3、未簽訂的后果
不滿 1 個月,勞動者不簽:“終止關系”“支付報酬”“無補償”
滿一個月不滿一年,單位不簽:“支付雙倍工資”“補簽合同”,
此情形下勞動者不簽可終止關系并要求補償
【注意】雙倍工資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1日
滿一年,單位嚴重違規(guī):“支付 11 個月雙倍工資”“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立即補訂合同”
超過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履行補訂合同責任,不再支付雙倍工資
4、非全日制用工
可訂立口頭協(xié)議、日均工作≤4h,周工作≤24h
不得約定試用期
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無補償
報酬結(jié)算周期不得超過 15 日
可與多家訂立但后訂立不能影響先訂立勞動合同
知識點【簽訂勞動合同】配套習題
【單選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是( )。
A.試用期用工
B.非全日制用工
C.固定期限用工
D.無固定期限用工
查看答案
【多選題】以下說法,有關非全日制用工表達正確的有( )。
A.可以簽訂口頭合同
B.不得約定試用期
C.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
D.終止用工,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1個月的經(jīng)濟補償
查看答案
【判斷題】《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所有勞動合同都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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